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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夫江西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竹木炭活性炭炭粉白银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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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阿斯夫江西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竹木炭活性炭炭粉白银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0日-202571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bet36体育在线市市民中心336000

项目名称

阿斯夫江西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竹木炭活性炭炭粉白银催化剂项目

建设地点

宜丰工业园

建设单位

阿斯夫(江西)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昌赣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阿斯夫江西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竹木炭活性炭炭粉白银催化剂项目拟建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区,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334.249北纬28°1948.151″,占地面积80.15亩。厂区南林地,北侧为江西天朗陶瓷有限公司,东侧为空地,西侧为bet36体育在线瑞富特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以废竹木材、三剩物为主要原料,经破碎、磁选、烘干、机制薪棒、炭化、冷却、检验、包装入库工序得到成品机制炭;以废竹木材、三剩物为主要原料,经破碎、磁选、烘干、气化、筛分、检验、包装工序得到成品除臭颗粒炭包;以除臭颗粒炭包筛下物、水、粘合剂、阻燃剂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活化、粉碎、搅拌、压制成型、烘干、检验、包装工序得到成品柱状活性炭;以机制炭、柱状活性炭、除臭颗粒炭包不合格品、和椰壳炭、果木炭、水、粘合剂、助燃剂(速燃炭用)、珠光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破碎、粉碎、储料、搅拌混合、成型、烘干、检验、包装工序得到成品水烟炭、速燃炭;以柱状活性炭、纯水、氯化银、葡萄糖、氢氧化钠、氯化钙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混合、反应釜、离心脱水、烘干、压型、包装入库工序得到成品炭粉白银催化剂。同时以机制炭炭化产生的气态竹煤气、竹焦油、竹醋液作为烘干转炉和炭化炉燃料,为原料烘干和炭化工序提供热烟气作为热源,以除臭颗粒炭包气化产生的气态竹煤气作为余热锅炉燃料,为气化工序提供热烟气作为热源,为活化、产品烘干工序及园区提供蒸汽;

项目产品方案:水烟炭5000t/a、速燃炭2500t/a除臭颗粒炭包7000t/a、柱状活性炭400t/a机制炭10000t/a、炭粉白银催化剂100t/a、热能(蒸汽)28万吨/a。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厂房、3#厂房;储运工程包括新建成品区;辅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综合楼、门卫室、停车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新建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措施、隔油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35m2)、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初期雨水池(1700m3)、事故池(180m3)、噪声防治措施、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24000万(立项投资额),其中环保投资181万元,占总投资0.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炭粉白银催化剂清洗废水炭粉白银催化剂离心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初期雨水

炭粉白银催化剂清洗废水、离心废水作为固废处理。锅炉排水回用于循环冷却工序。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再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入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COD、BOD5、SS、氨氮等执行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Ag不得检出)。

本项目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量分别为7.3t/a、0.743t/a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环境排入量为1.86t/a、0.186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破碎,制棒,筛分,柱状活性炭粉碎,柱状活性炭搅拌,水烟炭、速燃炭破碎,水烟炭、速燃炭粉碎,水烟炭、速燃炭搅拌,上色,炭化、烘干、气化、活化、锅炉燃烧有组织废气,包装,竹醋液和竹焦油混合物收集排放口,原料入厂堆存陈化,炭粉白银催化剂混合废气及有组织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废气。

原料破碎,制棒,筛分,柱状活性炭粉碎,柱状活性炭搅拌,水烟炭、速燃炭破碎,水烟炭、速燃炭粉碎,水烟炭、速燃炭搅拌,上色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水烟炭、速燃炭粉碎工序经雷蒙磨自带管道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经排气筒排放

炭化、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非甲烷总烃,炭化尾气燃烧室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酚类、烟气黑度等。机制炭炭化尾气(可燃气体)引至燃烧室燃烧,燃烧室燃烧后的热空气经过风机引入到烘干机内与物料直接接触,因此炭化尾气燃烧室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同由密闭管道经“旋风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和非金属热处理炉中较严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酚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相关标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

气化、活化、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气化、活化尾气引至锅炉燃烧,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从源头削减氮氧化物产生,锅炉燃烧废气由密闭管道经“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原料运输、装卸、堆存粉尘,包装粉尘,竹醋液和竹焦油混合物收集排放口,原料入厂堆存陈化,炭粉白银催化剂混合废气及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交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酚类、氨、硫化氢。你公司应通过密闭原料仓库、设置围挡、加强厂区道路的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1#厂房、3#厂房均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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